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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是亚行的主要业务活动。以贷款条件划分,亚行贷款可分为硬贷款、软贷款和赠款三大类,硬贷款是用亚行普通资金提供的贷款,贷款浮动利率为6%—7%每半年调整一次,贷款期限为10—30年,含2—7年的宽限期。软贷款,即优惠贷款,是用亚洲开发基金提供的贷款,用于还债能力有限的亚行成员。
贷款方式:
以贷款方式划分,亚行的贷款业务大体可分为项目贷款、规划贷款和部门贷款、开发金融机构贷款、综合项目贷款、特别项目贷款等。
亚行章程规定,亚行经营的原则主要是为具体的项目提供资金。这些项目可以是一个国家发展规划的一部分,也可以是一个地区发展规划的一部分。
亚行在贷款中严格贯彻亚行章程关于贷款的规定,对项目审查提出三点要求,第一项目的经济效益好,第二,必须有利于受援成员国经济的发展,第三,借款成员政府必须有较好的资信,不能完全满足这三点要求的项目将不予批准。
亚行的贷款项目要以经过一系列的工作环节才能最终完成,每个贷款项目须经过项目确定、可行性研究、实地考察和预评估、准备贷款文体,亚行与借款成员进行贷款谈判,董事会审核,签署贷款协定,贷款生效、项目执行、等若干环节。
贷款期限为10—30年,含2—7年的宽限期,由于亚行执行利率为浮动利率,每半年调整一次,因此实际贷款利率视亚行与项目方正式签约日的贷款利率为准,其利率约6%—7%。
亚行的贷款范围广泛,所涉及的领域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、能源工业、交通运输、开发银行以及社会基础设施等,仅基础设施范围就非常广泛,如机场、高速路、港口、铁路、电信、供水、环境卫生、教育、城市发展、住房、人口控制等,我国于1987年加入亚行仅从1987年至1988年,与亚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就有五个,总金额约255亿美元,五个项目分别是:华能公司油改煤项目,青岛的轮胎项目,南宁的化工项目,广西贺县的纸浆厂项目和山西吕梁地区孝义到柳林的铁路项目。关于亚行贷款的条件,除符合前面叙述的条件外还需有国家计委的政府立项批文。项目如得到亚行的确认,即可正式步入程序,直至拨款到项目方帐户。此外,亚行还有技术赠款及软贷款,特别项目执行援助贷款以及综合项目贷款等,如综合项目贷款,即是对小规模借款数额不大,而将其捆绑一起作一个综合项目履行贷款手续。实际上,这种捆绑贷款也是项目贷款的一种。综上所均有权利获得亚行的贷款支持。
贷款要求:一、国家计委批复文件(国家经贸委批复文件);
二、国家计委批准的甲级资质标准机购编写的可行性分析报告;
三、贷款额6000万美元以上,最好在1亿美元以上;
四、可自筹资金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0—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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